您好!欢迎来到中瑞(山东)税务师事务所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

中瑞(山东)税务师事务所集团有限公司
中瑞(山东)税务师事务所集团有限公司 中瑞税务集团旗下首家省级子公司
中瑞(山东)税务师事务所集团有限公司



服务热线
133-5666-9499133-5666-9499133-5666-9499
176-8668-8085176-8668-8085176-8668-8085
您的位置: 中瑞(山东)税务师事务所集团有限公司 > 常见问题 > 企业对外出租自有房产,应该从什么时候开始缴纳房产税?

企业对外出租自有房产,应该从什么时候开始缴纳房产税?

返回列表 来源:合创网商胡经理 浏览量: 849 发布日期:2021-08-27 20:40:57

企业对外出租自有房产,应该从什么时候开始缴纳房产税?

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》(国税发〔2003〕89号)第二条(三)项规定,出租、出借房产,自交付出租、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。